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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影响评价,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、预测和评估,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,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。法律强制规定环境影响评价为指导人们开发活动的必须行为,成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,是贯彻“预防为主”环境保护方针的重要手段。
▲法律法规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[2014]第9号);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(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[2018]修正);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(2017年修订,2018年1月1日起施行);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(2018年10月26日修订,2018年10月26日实施);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》(2016年11月7日修订实施);
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[2017]第682号);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[2016]第61号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(试行)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国务院第253号令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,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审批制度;未经审批的项目,一律不准未批先建。
▲编制依据
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编制监督管理办法》
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(2021)
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指南》(生态影响类)
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指南》(污染影响类)
相关行业标准指南等
▲环境影响评价分类
1、按照评价对象,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:
(1)规划环境影响评价;
(2)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。
2、按照环境要素,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:
(1)大气环境影响评价;
(2)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;
(3)声环境影响评价;
(4)生态环境影响评价;
(5)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。
3、按照时间顺序,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分为:
(1)环境质量现状评价;
(2)环境影响预测评价;
(3)环境影响后评价。
环境影响后评价是在规划或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后,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程度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。检查对减少环境影响的措施落实程度和效果,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正确可靠性,判断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有效性,对一些评价时尚未认识到的影响进行分析研究,并采取补救措施,消除不利影响。
▲环评重要性及意义
(1)为开发建设活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;
(2)为经济建设的合理布局提供科学依据;
(3)为确定某一地区的经济发展方向和规模、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应的环保规划提供科学依据;
(4)为制定环境保护对策和进行科学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;
(5)促进相关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。
环评已列入建设项目申领开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。
▲业主需提供资料清单
1.项目备案证
2.不占用生态红线证明
3.施工许可证
4.项目相关会议纪要
5.项目可研及其批复
6.其他相关支撑材料
▲服务流程
▲服务时间
报告表在业主资料完全提供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工作,报告书在业主资料完全提供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工作。